株洲市1集体3个人获评全国模范
2023-10-16 09:08:04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黄雄 | 点击量:7381
湖南法治报讯(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黄雄)近日,司法部印发决定,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。其中,株洲市1个集体、3名个人获得表彰。

近年来,株洲全市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。全面贯彻落实《人民调解法》,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、完善制度机制、创新方式方法,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、排查预警、调解化解工作。探索出了“人民调解建在组上”的“枫桥式”工作法,为推进平安株洲、法治株洲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本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,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依靠群众、相信群众、发动群众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实现了辖区内小纠纷不出村(居)、大纠纷不出镇(街),矛盾纠纷当地调解率在99%以上,形成了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。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社会和谐稳定,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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